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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挥拳相向,法院巡回审理促成和解

编辑:戴鹏 2019-11-07 09:51:2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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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杨果)因为琐碎小事,两家人结下了矛盾,甚至引发冲突。在之后的五个月时间里,邻里之间因为赔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并诉至法院。近日,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在洞阳镇洞阳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原本积怨的两家人重归于好。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杜某和被告洪某均系洞阳村村民,两家人原本并无矛盾纠纷,但自今年5月起,为了蜜蜂养殖的问题,两家人闹得有点不愉快。5月24日下午,因杜某认为洪某父亲养殖外来的蜜蜂会对其养殖的本地蜜蜂造成不利影响,遂要求洪某父亲将养殖的蜜蜂迁移。在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了口角。
 
  此时,洪某正好驾车经过,在未了解具体情况下,以为杜某欺负了其父亲,下车朝杜某额头打了一拳,导致杜某额头破口流血。
 
  杜某在报警后立即被送医治疗,洪某则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但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虽经镇、村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均无结果,杜某遂将洪某诉至法院。
 
  鉴于原、被告同为洞阳村村民,且当地群众对案件也较为关注,主审法官决定在洞阳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巡回法庭。
 
  近日,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各执一词,原告认为被告动手打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认为原告有错在先应负主要责任,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上午11时,庭审进入调解阶段,原、被告及双方亲友情绪非常激动,争论处于白热化。承办法官立即休庭,并分别进行释法析理。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在村调解组织及旁听人员的劝说下,原、被告选择了和解。12时30分,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8000元并当即履行完毕。困扰双方五个月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原、被告均对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巡回审理力度,通过将法庭搬到纠纷最密切的地点,力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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