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浏阳首次召开编制调整事项论证会

编辑:戴鹏 2019-11-04 10:01:45
微浏阳
—分享—
  浏阳日报讯(记者张可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围坐在一起,结合工作岗位和调研成果畅所欲言,气氛热烈……11月1日,市委编办召开了医保局编制调整事项论证会,这也是浏阳首次召开编制调整事项论证会。
 
  在今年3月机构改革中,浏阳市医保局宣告成立。运行半年以来,该局遇到了人员编制过少的问题。
 
  “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按照今年8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医保局党组提出了对编制的动议,并报市委编办。
 
  一场关于市医保局调整编制的会议,为什么需要多方到场论证?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目前,浏阳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30余万人,市内外协议医药机构中共有100家协议医疗机构,1094家协议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监管等职能难以开展。”会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出了工作中碰到的难题。
 
  随后,围绕“医保局增加编制能否发挥效能”议题,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会议最终达成“医保局提出适当增加编制是合理的,但是增加数量还需要进一步科学论证”的共识。
 
  “加大机构编制效能评估,探索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论证机制,既是机构编制条例规定的必要程序,也是机构编制部门今年重大改革任务,对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确保最大限度科学配备机构编制等资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服务和保障浏阳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和保障群众的民生需求。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