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已责令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施工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近日,市民陈女士反映长兴湖片区一建筑工地在清晨五点多就进行施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
记者随即将情况反馈至市城管局。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后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我们找到了工地负责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施工。”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产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