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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要放快递柜,先得收件人同意

编辑:戴鹏 2019-07-22 10:24:23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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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邮政局发布新规,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我在外地出差,快递员没经我同意将包裹放进快递柜,等我回来取时,早已经过了免费保管的时间,超过48小时要缴费2元才能取。”近日,市民何女士遇到了快递柜取包裹超时收费问题,觉得快递员的投递行为存在不合理。
 
  今后,这一问题有望得到改善。7月19日,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对智能快件箱使用进行规范,其中明确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该规定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周婷
 
  新规
 
  将包裹放进快递柜,应先征得收件人同意
 
  何女士说,由于工作性质,她经常需要出差,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快递员未经同意将包裹放入快递柜,导致她出差回来时需为包裹超时买单了。
 
  “我能理解对超时包裹收费,但是快递员在放包裹前应该提前告诉我。”何女士说,如果快递员提前跟自己沟通,她会选择把包裹放到代收点,这样包裹既不会占用快递柜资源,自己也能省下这笔保管费,“而且很多快递员把包裹放进快递柜后,发送的提醒短信里,并没有明确告知免费保管时长。”
 
  目前,浏阳各小区使用的快递柜多由速递易经营。记者咨询了速递易官方客服,对方表示,只有在速递易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输入快递编号与手机号码,才能查询具体收费标准,因为速递易的收费政策是根据小区的包裹量而定的。
 
  快递员将包裹放进快递柜前,需要征求收件人同意吗?7月19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办法》还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发生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反响
 
  市民担心快递员嫌麻烦,不再将包裹放入快递柜
 
  新规发布后,有不少市民认为能规范快递员的投递服务,但也有部分市民担忧可能引发后续问题。
 
  记者采访多家快递企业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快递员一天要派送100-500件包裹,送货上门服务无法大范围覆盖,将包裹放进快递柜或代收点是投递的主要方式。部分市民担心,新规实施后,如果快递员在将包裹放进快递柜前需要拨打大量电话,可能导致快递员不愿再使用快递柜,而将包裹全部放在代收点。
 
  市民陈女士说,自己经常网购,平均每周会收到2-4个包裹,每次网购时,她都会在订单中备注,提醒快递员不要将包裹放在超市等代收点,尽量放进快递柜。“因为相较于快递柜,在代收点取件非常麻烦。”陈女士说,她居住的小区,快递代收点设置在一家超市里,那里几乎每天都放了三四家快递公司的几百个包裹,这些包裹没有按照一定的规律或者顺序存放,找起来很费时间,“最关键的是,还要担心丢件。”
 
  对于陈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申通、圆通等多家快递企业,多家快递企业表示新规实施后,将督促快递员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投递服务。
 
  而部分快递员则表示,希望市民对于快递员能够多一点耐心。“我们派送包裹的时间不固定,有时候中午、晚上也会进行投递。”快递员小峰说,从以往经验来看,如果一一打电话向收件人征求包裹投递意见,可能会被收件人埋怨打扰了他们的休息或工作。此外,遇到有的收件人一直不接电话时,如何处理包裹也是一个问题。
 
  “也请市民放心,新规实施后,快递员会努力落实。”小峰说,因为快递员也担心丢件,因此会尽可能选择更安全的包裹存放方式,不会因为需要打电话与收件人联系,就放弃对快递柜的使用。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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