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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编辑:戴鹏 2019-07-04 10:12:1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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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记者喻彬彬)日前,市安委会出台《浏阳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下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将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纳入约谈范围,突出了事前预防和事故警戒,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制度》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市安委办负责人、市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和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负责人,约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及相关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约见监督检查机构相关责任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度》对约谈组织单位、约谈对象和约谈情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为督促监管执法人员尽责履职,《制度》还对监管执法人员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做了具体的划分。“约谈情况应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曝光。”
 
  约谈情形方面,《制度》提出,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一般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确定约谈情形;对于发生非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来确定约谈情形;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建设等非法情形或生产经营单位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根据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情节严重性来确定约谈情形。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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