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其中王某伟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抓获吸毒人员,牵出贩毒者
今年3月25日晚上10时许,我市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金沙路鼎鹰街附近吸食毒品。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在举报地点将吸毒人员卜某胜抓获。
为追查毒品来源,警方连夜对卜某胜展开审讯工作。据卜某胜交代,其吸食的毒品全是通过朋友王某伟购买而来,且王某伟同样是一名吸毒人员。
在警方晓以利害关系后,卜某胜欲戴罪立功同意配合警方对王某伟实施抓捕。3月26日晚,卜某胜再次通过电话联系王某伟,要其帮忙购买300元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毒资。
当晚9时许,准备好毒品的王某伟,电话约卜某胜到才常路附近见面提取毒品。随后,在卜某胜的配合指认下,埋伏在周围的民警将前来送毒品的王某伟抓获,并当场从其口袋中搜出两份用纸包裹好的疑似毒品晶体,经称重总量为0.37克。
后经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这两份疑似毒品物质,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认定为冰毒。
8次贩毒从中获利,构成贩毒罪获刑
在证据面前,到案后的王某伟如实供述了从他人手中购买毒品,再将毒品转手卖给卜某胜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8年11月至今年3月,卜某胜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向王某伟求购毒品,王某伟出于向其贩卖毒品后自己也可以从中赚取毒品吸食的目的,通过联系上线贩毒人员购买毒品后,先后8次贩卖毒品供卜某胜吸食,其中3次还在卜某胜提供的场所共同分食毒品。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公诉机关在指控时称,王某伟在向卜某胜贩卖毒品时,有时是将毒品一分为二,其中一份留给自己吸食;有时是在卜某胜处赚取吸食,均属于获利,其行为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伟在庭审过程中不持异议,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我一定戒掉毒瘾,痛改前非,希望法庭能从轻予以处理。”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伟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此外,吸毒人员卜某胜在与王某伟分食毒品时,为王某伟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其有戴罪立功表现,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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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染上毒瘾以贩养吸获刑2年
在王某伟贩卖毒品一案开庭前,市人民法院还以简易程序公开宣判了另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周某凯原本是一名货车司机,因染上毒品需要大量毒资,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昨日,周某凯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今年34岁的周某凯是北盛镇村民,长期以开货车从事货运工作维持生计。然而在去年年底,周某凯染上了毒瘾,从此无心工作,自己营运货车积累下的存款也很快被其花光。
为了筹集毒资,周某凯开始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19年2月至3月,周某凯先后在我市经开区物流路口、洞阳镇中洞石矿附近,两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收取毒资900元。
“幸好很快就被抓了,才让我没有到达万劫不复的地步,今后我一定重新做人。”看着旁听席上的父母、孩子,周某凯在做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
鉴于被告人周某凯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