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被告人控九宗罪》后续
浏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经过历时三天的庭审和后续一个多月的庭外调查,6月21日上午,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首起涉黑案件,在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某等25名被告人分别因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分别判处十四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该案邀请了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到场旁听,多家省市级媒体记者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混迹社会发展“小弟”,形成团伙危害一方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1999年开始“混社会”,并以“大哥”自居在身边聚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该团伙成员在陈某的领导下陆续发展了各自的“小弟”,在大瑶镇一带逞凶斗狠。
被告人王某鹤、李某逐渐发展成为团伙内最大的两股势力,并以所谓的“江湖规矩”约束团伙成员。自2013年至2017年间,该团伙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严重影响大瑶镇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大瑶镇一带,通过购置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赌博、强迫交易等一系列犯罪活动,造成1人轻伤、6人以上轻微伤等危害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达到笼络人心的目的,该组织及成员还经营仓储、寄卖行、沙场、公司等,以维持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黑社会”团伙覆灭,陈某获刑14年
经过前期的庭审和后续的庭外调查,法庭查明了陈某涉黑团伙25名成员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3名被告人因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处以六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
据了解,因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及罪名多,查明的犯罪事实达11起,在前期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全面把握案情,精准定罪量刑,撰写判决书多达172页。案件宣判后,担任该案审判长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花梅表示,该涉黑案件的公开宣判,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撼,彰显了浏阳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守护一方平安的坚定决心。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