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董怀国
今年4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深圳律师吴伟明代理的离婚案件在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庭审结束,对方当事人疯狂殴打吴伟民的委托人。吴伟民上前制止,也被打至轻伤二级。目前,案情有了最新进展:深圳市律协正为吴律师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打人者已于4月29日被刑拘。
新闻显示,离婚案件的夫妻双方,感情纠葛由来已久,男方的暴力行为也并非偶见。在不能再继续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选择诉讼离婚,交由法庭来区分一应权益,这本来是走了一条正确的路子,双方都容易接受,并且也避免了今后没有休止的争执。但是男方竟然在庭审之后疯狂殴打女方,将其直接打进了重症监护室,连劝阻的律师都不放过,可见看似愿意选择尊重法律、依靠法律的男方,还是暴戾的情绪压倒了理性;可见我们法治社会的建设,还任重道远。
有人说吴律师是案件的代理人,救助了被殴打的委托人,这是基于委托关系而来的一份责任,不应该申报见义勇为。有这种错误的认识,问题还出在有人没有真正厘清吴律师在离婚案件中代理工作的范围。基于常识,我们都知道当事人委托一桩离婚案件,就是要请代理人争取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等方面的权利,相信委托书都会对此作出明确的约定。至于说吴律师看到自己的委托人被打,挺身而出进行阻止,那完全是一位公民制止不法侵害,避免事态继续恶化的正义举动,而并非履行什么保镖职责。深圳市律协对此有清晰的认识,举贤不避亲,为吴律师申报见义勇为,正是弘扬正气之举。
法治社会建设多年,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这过程中,还是时不时有不和谐的声音,甚至是公然挑战法治的举动出现。2016年3月28日,江苏省靖江市靖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与北京律师就村民拆迁事宜未能洽谈一致,遂对律师进行殴打、辱骂;2016年4月18日,成都市一家律师事务所遭遇百人打砸,原因不过是该所律师代理了拆迁户拆迁赔偿案,引发对方不满;2018年12月3日,长沙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于某等人遭多人拦截殴打,不过因为该律所律师代理了某公司起诉283户商户商标侵权案……
从某种程度来说,尊重律师的工作,就是尊重法律,承认我们的社会已经远离了野蛮,定纷止争需要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规则。可是,多发的侵犯律师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说明,还有不少的人游离在法治社会建设之外,他们不相信法律,只相信拳头和暴力。他们的野蛮行径,其实何止是打在了律师的身上,同样是打在了法律的身上,破坏了法律本该不可撼动的秩序。
《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当下,既要对侵害律师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和规制,又要对律师队伍里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理直气壮地表彰。完成法治建设的拼图,绝对不能少了律师权益保护那一块。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