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川街道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没有乱停的车辆,更没有各种揽客的叫喊声了!”5月中旬以来,淮川街道联合市城乡客运管理局,对人民路与金沙路交叉路口的非法营运车辆,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附近居民李女士明显感受到了家门口道路交通环境的变化。
“以前路边基本都停满了车,都是一些往返南乡的‘黑车’。”居民陈先生介绍,这些“黑车”多随意停靠在路口,使原本就不宽敞的人民路更加拥堵,“最恼火的是,这些‘黑车’司机看到有路人走过去,立马就跑过来揽客,让人很烦。”
针对这一现象,“5月16日至5月22日,我们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人民路与金沙路交叉路口,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淮川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集中整治行动后,执法人员在此后的一周时间内又多次进行突击检查,以确保整治成效。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已依法暂扣了5台非法营运车辆。其中牌照为湘AP2**8的小车,因非法运营已经被执法人员查获3次。“目前,市城乡客运管理局执法人员已暂扣该车辆,拟对驾驶员进行顶格处罚。”工作人员表示。
“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查处了32台非法营运车辆。”市城乡客运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发现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可直接拨打电话83613709进行举报。
集中整治行动和突击检查的开展,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让附近居民的交通、生活环境得到了切实的改善。执法人员提醒,非法营运社会车辆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危害性,劝告广大市民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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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责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进行的盈利性道路运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