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23起,两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
在网上发布虚假售枪信息并宣称“货到付款”,买家联系购买后,则谎称枪支已送到附近,“货物特殊”要求先网上付款。通过这一伎俩,娄底男子孙某先后成功实施诈骗23次,非法获利近10万元。近日,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网购枪支不成,反被骗去钱财
2018年1月31日,气枪爱好者黄先生浏览网页时,看到了一个售枪的弹窗广告。黄先生通过广告所留QQ号码尝试与对方取得联系,很快对方就通过了好友申请,随后立即询问黄先生是否需要购买枪支。
当黄先生表示自己想买一支气枪后,对方发来了多种型号的气枪图片供其挑选。“基本上什么型号的枪都有,而且价格也比较合理。”黄先生说,在相中一款气枪后,他便询问对方如何完成交易。
在得知可以货到付款后,黄先生留下了自己的住址,并等待送货上门。2018年2月2日中午,黄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负责送货的人,称已将黄先生购买的气枪送到了指定地点附近。
不过,在黄先生提出见面交易时,对方却称“货物特殊”需先支付部分货款才能见面。于是,黄先生按照对方要求通过网银给对方银行卡转账了1500元。
转账成功后,对方又提出,为了确保送货员的安全,要求黄先生再交一笔保证金。“对方说卖枪是违法的,必须交保证金后才能见面交易,到时保证金可以抵扣货款。”见对方说的有些道理,黄先生又转账了1000元保证金。
转账2500元后,黄先生以为可以见面交易了,又电话联系了对方,并告知了见面地点。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却继续要求他转账一笔路费。在遭到黄先生拒绝后,对方便将其拉入了QQ黑名单,电话也失去了联系。这时,黄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骗子了。
诈骗作案23起,受害人多“自认倒霉”
因为知道网购枪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被骗的黄先生在是否报警的问题上十分矛盾和犹豫,反复权衡了几天后,他才鼓起勇气向警方讲述了自己被骗的经过。
接案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并于2018年5月8日将涉嫌诈骗犯罪的孙某、胡某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通过发布虚假售枪信息,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但让警方感到意外的是,通过孙某和胡某交代,发现其诈骗的对象远不止黄先生一人,但并不是所有受害人都主动向警方报了案。
“买卖枪支都是违法行为,购买枪支被骗后,大部分人都只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民警介绍说,通过与被害人联系,最终确认孙某在2018年1月底至4月初期间,共作案23起,诈骗金额共计96300元。案发后,孙某家属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2300元,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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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枪支违法网购风险大
我国对枪支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除了允许佩带和使用枪支、取得持枪资格的特殊人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拥有枪支弹药,即使是仿真枪也同样不允许销售、购买。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外,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警方提示,买卖枪支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网上购买更存在很大的风险。所以,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电话,特别是要求转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骗子的伎俩再高明,最终都是通过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来完成,只要不轻易汇款或转账,就不会被骗。
如发现有人网售枪支,千万不要尝试购买,而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