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许雅兰)市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5月至12月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情况,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内容,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交办整改和总结表彰五个阶段。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成立六个执法检查小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震表示,要肯定成绩,也要直面存在的问题。浏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防线守得牢固,治疗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具有浏阳特色的防治体系、防治机制、防治模式和防治经验,但也存在传染病防治经费保障不足,医卫技术人才支撑乏力,防治的应急灵敏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吴震指出,传染病防治事关人的生命健康,是最起码的民生;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体现,是最基础的社会治理任务;关乎人心和社会安稳,是政府最重要的工作职责。所以,必须把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到更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法律责任实实在在地肩负起来。执法检查既是检查法律落地的情况,更是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推动法律责任上肩。执法检查要总结成绩,总结经验,但更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查找问题上来,通过推动问题整改来促进工作。被检查单位应配合检查,呈现真实的工作状况,提供真实的工作资料,反映真实的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旭、刘仙娥、陈清,副市长邓雪琴,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芳参加会议。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