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来电:我是原百货公司的下岗职工,档案一直由商务局保管。现在我快到退休年龄了,必须将档案转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却被告知要收取120元的档案管理费。企业改制时,理应缴纳这笔档案管理费的,为何现在还要我们自己出?是不是应该由档案管理方商务局支付这笔费用?
市商务局回复:这是企业改制时的遗留问题,商贸系统的档案一直由商务局管理,百货公司并没有向商务局缴纳档案管理费,因此这笔费用 不存在由商务局支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企业改制时,下岗职工的档案就应该转移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且由企业缴纳一笔档案管理费。但是肖先生现在才将档案转过来,而且百货公司已经解散,不可能支付这笔费用了,那么只能由肖先生自己缴纳。
责任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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