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构成盗窃罪一审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为进入施工工地盗窃钢材,江苏两名男子颇费心机地将自己包装成国家电网工作人员,以购买少量旧钢材用于变电站基建为由,趁人不备将大量旧钢材藏进车内,后通过变卖获利。近日,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追究了张某、汤某的刑事责任。
今年43岁的张某是江苏淮安人,曾在浏阳某公司务工,辞职后便打起了公司工地上旧钢材的主意。
2021年上半年,张某邀集同乡汤某商量到建筑工地“收购旧钢材”事宜,并告知汤某可以冒充国家电网工作人员进入工地,然后以收购少量旧钢材做掩护,从中实施盗窃。
同年6月13日,张某、汤某驾驶面包车来到位于浏阳经开区的某公司施工工地,两人自称是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因附近建变电站基座少了一点钢材,想就近购买一点旧钢材用于基座建设。
由于所需钢材数量不多,工地负责人爽快地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并让张某自行挑选,然后称重结算。
在工地负责人离开后,张某、汤某趁无人看守,将大部分钢材藏进面包车车厢内,用东西盖住,之后便通过购买小部分钢材的方式,顺利离开了工地。
尝到甜头后,两人如法炮制,先后两次以同一方式实施盗窃,后被工地发现并报警,两人当场弃车逃跑。
2021年9月7日,张某、汤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国家电网工作人员进入工地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两人赔偿了相应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至9月,张某伙同汤某盗窃作案三次,共盗得旧螺纹钢2000余公斤,价值6400余元。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两被告人有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从轻量刑情节,遂依法判处张某、汤某四个月到五个月不等的拘役,均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以四千元到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