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来浏调研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浏阳日报讯(记者周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11月24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调研组来浏调研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省生态环境厅、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浏阳市政府二级调研员肖云参加活动。
会上,长沙市、浏阳市分别汇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各相关单位和与会人员结合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浏阳坚持制度推动、协同联动、创新驱动、培训拉动、督导促动,通过《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从制度层面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并率先落实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指定赔偿权利人模式,2020年办理了湖南省首例适用简易程序的生态环境类损害赔偿磋商案件,2021年办理了湖南省首例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指定赔偿权利人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调研组指出,浏阳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中作出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浏阳经验”值得推介。下一步,浏阳将不断以案例实践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动改革工作步入新阶段,为建设美丽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