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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路,启动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7-06 10: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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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

●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

●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日前,长沙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并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明确了规范管理的低速电动车类别和道路范围,指出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依照通告要求,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

“近年来,每年我市都会有低速电动车撞人或被撞的事故发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易海洪表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多种,但根本原因多是由于驾驶员没有取得驾驶证、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培训所引起,“在事故发生后,由于这些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自身质量问题,驾驶员受到的伤害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此次长沙市发布的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通告,浏阳也将遵照执行,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处教中队中队长易勇介绍,以浏阳为例,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快递三轮车均在被规范管理的低速电动车范围内,“新出的通告为我们后续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提醒

切勿购买无法上牌的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多次发布提醒:不要购买、驾驶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目前路面上行驶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均不在车辆上牌目录范围内,因此无法获得牌照,属于典型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的‘三非’产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表示,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将一律依法查扣。

陈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购买可以上牌的电动车辆,“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是车辆允许上路的基本前提。”

8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照通告要求,依法对低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对驾驶人或所有人依法予以相关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如有发现有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违法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的,可以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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