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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闹纠纷,找准症结解心结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6-16 10:25:1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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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荷花街道西环村,在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地桂花组村民代表与市民周先生重新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并在协议书上新增了土地恢复费的内容,确保协议到期后,土地能够恢复原状。这也为一起土地租赁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通过创新执行方式,既保障了当地村民的利益,也兼顾了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让双方的心结迎刃而解,最终握手言和。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鹏

租赁土地到期后,承租方拒绝返还土地

2002年5月,荷花街道西环村桂花组作为甲方,与市民周先生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将组上多名村民的自留地共计5.144亩租给周先生使用。协议规定租用时间为15年,在租用期满后,周先生应当将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随后,周先生将租赁的部分土地开挖了鱼塘,并在2015年8月将鱼塘变更为经营场所,提供餐饮、垂钓等服务。2017年租赁期满后,甲方要求收回土地,但周先生认为投资较大,要求续租。由于周先生没有结清租赁款,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并于2018年7月将周先生告上法庭。经市人民法院判决,周先生应当将土地返还给西环村桂花组,并按协议约定将土地恢复原状。

在判决生效后,周先生虽然将拖欠的租赁款结算了,但一直没有将土地恢复原状。“鱼塘里还有不少鱼,还搞了个农庄,前期投入太大,如果马上恢复到原状,那我的前期投入就打了水漂。”周先生说。

创新执行方式,解开双方心结

此后,村民们多次找到当地司法所、街道办事处和市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希望敦促周先生尽快履行生效判决。

“不仅是桂花组的村民,其它组的村民也在关心这起案子。”西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成国说,西环村目前涉及流转土地约有1200亩,涉及村民300余户,不少村民在流转和租赁土地时或多或少遇到一些纠纷,他们也想通过这起案子,来了解如何维权。2020年3月20日,桂花组村民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组织村民代表、周先生、当地村委会沟通协商后,了解到村民之所以拒绝续租,是认为周先生在租赁到期后,不把土地恢复原状,导致村民利益受损。

“就像出租了房子之后,房客搞得乱七八糟,给房主造成了损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勇介绍。而周先生要求续租,确实是因为前期投资尚未收回。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后,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双方权益,执行法官与当地村民和周先生进行深入沟通,最终促成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

协议规定土地租赁时间为10年,到期后周先生除了支付租金外,还要向村民支付土地恢复费10万元。“这样村民心里就有了底,土地租赁到期后,可以用这笔费用将土地恢复原状。”罗勇说。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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