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拒付抚养费,父女对簿公堂
解决:温情调解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安民一行来到小文(化名)家中,回访一桩抚养费纠纷案调解的后续情况。正在读高中的17岁小文是该起案件的原告,而被告正是他的父亲王先生。因王先生赌气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导致小文面临辍学。
今年3月1日,在母亲陈女士的代理下,小文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了市人民法院。后经市人民法院庭前调解,最终达成了新的抚养协议,为确保调解所约能有效落实,法官刘安民来了一个特别的"家访",按响了小文家的门铃。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女孩与父亲产生矛盾,父亲拒绝支付学费
在小文11岁时,其父母选择了协议离婚,并约定小文与父亲王先生一起生活,由父亲承担小文独立生活前的所有费用,而小文的姐姐则由母亲陈女士承担所有抚养费用至其独立生活。
因小文和王先生之间发生了些矛盾,王先生一怒之下,不愿意支付小文的学费导致小文新学期无法正常入学。
今年3月1日,在陈女士的代理下,小文作为原告,一纸诉状将父亲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在诉状中,小文要求法院依法判令父亲支付其独立生活前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共计6.2万元。
由于该案涉及父女亲情,受理案件后,法官刘安民采取了渐入式的询问方法,分别了解王先生、陈女士的生活状况,以及与孩子的相处关系等,决定从有利于小文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组织其父母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王先生一再表示,自己与女儿小文已断绝父女关系,不愿再继续支付其教育生活所需费用,而陈女士则表示按照之前的协议,王先生有责任将小文抚养长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我还是想跟着爸爸,继续在现在的学校读书。”当法官问到小文自己有什么想法时,小姑娘坚定地回答。
于是,刘安民再次组织了小文的父母进行调解,并将孩子的意见反馈给他们,“我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们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父女关系不是一句话就能断绝的,我希望你能多从法律的角度、孩子的角度考虑,尊重她的意愿,关心爱护她,才能让她健康成长。”
最终,经过反复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王先生继续负责小文的所有抚养费用直至其独立生活,而节假日,小文则可继续到母亲家中短住,案件圆满调解。
法官“突袭”回访,确保调解所约落到实处
案件虽然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但王先生是否会遵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这是刘安民心中的担忧。
“有必要到原告家里做一次回访,了解小文最近的生活学习情况。”拿定主意后,利用周末时间,刘安民在未告知王先生的情况下,按响了小文家的门铃。
此时的小文正坐在桌前写作业,听到法官上门回访,她起身端茶。
回访过程中,刘安民仔细询问了小文目前的入学情况和生活情况,并引导王先生要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努力为孩子的学习与成长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
“通过与小文的交流,得知其父亲还是尽到了抚养的义务,之前不愿抚养女儿,也是因为一时的情绪。”回访结束时,刘安民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叮嘱小文在遇到困难时要主动联系法官,法官一定会尽力提供帮助。
“谢谢法官叔叔,让我能够重新回到学校,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回报社会。”小文在送别法官时,感激地说。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精心呵护,离异家庭的父母也应按时给付抚养费。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重点关爱未成年人成长,通过温情调解,妥善处理了几十起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