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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首张罚单,城区不文明养犬罚2000元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7-03 10:44:50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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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田园犬已被移送到市犬只留检所,工作人员王新谷正在观察它的状态。刘珂摄

6月10日以来,浏阳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且加大了涉犬执法管理力度,对符合行政处罚受理人条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月30日,淮川街道的一门店店主因为在犬只饲养严格管理区内不文明养犬,且拒不整改,被市公安局民警开出罚单,罚款2000元。

“这是浏阳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在严格管理区养犬的市民,一定要办理相关证件,文明养犬。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鹏

劝导

城区门店养犬

放任犬只独自“遛弯”

6月15日,淮川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一家门店店主养了一只“土狗”,每天都会让狗在没有栓绳的情况下,跑到门店外面游荡。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该门店,发现店内有一只重约20公斤的中华田园犬,且狗主人无法提供这只狗的免疫证明。

民警现场询问得知,该门店店主2015年开始养狗。“我们注意到狗的脖子上没有绳索、挂扣。”民警告诉记者,据周边居民反映,天气好的时候,店主会在上午、傍晚让这只狗独自出来“遛弯”,平时就把狗锁在店内的一个房间里。

“当天我们向店主宣传、普及了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民警明确告知店主:依照《长沙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

“中华田园犬属于危险犬只。”民警现场向店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她将狗送往一般管理区饲养。

严罚

责令整改拒不执行

罚款2000元、没收犬只

6月30日,淮川派出所民警来到这家门店复查,发现店主虽然将犬只生产的小狗送给了别人,但母犬仍留在家中,且依旧没有栓绳。

责令整改却未执行。依照《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禁止养犬区饲养、繁殖、经营犬只或者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对此,民警依法向店主开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这只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没收,并送往了市犬只留检所。同时对店主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限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如果店主对处罚有异议,可在限定时间内向长沙市公安局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民警说。

小贴士

以下犬只在严格管理区内禁养

依照《条例》的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

依照长沙市公布的危险犬只目录,被列为危险犬只的有:比利时牧羊犬、弗兰德牧羊犬、荷兰牧羊犬、苏俄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拳师犬、标准牛头梗、美国恶霸犬、斯塔福斗牛梗、土佐犬、杜宾犬、比特犬、罗威纳犬、韩国杜莎犬、秋田犬、狼青犬、爱尔兰猎狼犬、雪达犬、格力犬、松狮犬、凯利蓝梗、寻血猎犬、法国狼犬、川东猎犬、捷克狼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林顿梗犬、阿富汗猎犬、罗德西亚背脊犬、圣伯纳犬、纽芬兰犬、可蒙犬、伯恩山犬、大麦町犬、大白熊犬、中华田园犬、所有种类的獒犬、其他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畜牧)部门补充公布的其他危险犬只。

“从执法、摸排的情况来看,除了在严格管理区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外,市民遛狗不栓绳、在禁养区养狗等问题也较为常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表示,养狗市民要尽快为自家爱犬注射疫苗、办理相关证件,文明、规范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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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开展全市养犬摸底排查行动

已摸排760只犬只,收到600余份办证申请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家里养了狗么?”“养的狗是否办理了养犬许可证?打了疫苗吗?”最近,关口派出所民警赵宗树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摸底、排查关口辖区内饲养了犬只的市民,并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件,文明养犬。

为严格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城区各大、小宠物门店,在严格管理区内开展大规模的养犬摸底排查行动。截至6月30日,市公安局累计对全市760只犬只及其主人进行了摸底排查,收到600余份养犬许可证办理申请。其中,有579份申请已经通过审核,少数不符合养犬规定的犬只,已要求其主人把犬只送到一般管理区寄养。

民警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发现有遛狗不栓绳、在严格管理区饲养危险犬只、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拨打110投诉、举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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