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罗方平)7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7月1日开始,浏阳河、捞刀河水域实施常年禁渔,以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并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禁渔效果。
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沩水等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
据悉,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未经批准禁止渔船、排筏、橡皮艇、快艇等涉渔设施在常年禁渔水域停泊、航行;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根据通告,违反常年禁渔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渔政管理站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