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警方破获两起骗保案
提醒:冒用亲人医保也可能构成犯罪
市民胡某去世后,名下医保账户竟有2次通过特殊病种门诊购买进口药物的记录;同样奇怪的还有市民李某庆,他在去世后名下医保账户有3次通过特殊病种门诊购买妇科用药的记录。
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医保管理部门的注意,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近日,浏阳警方接连破获了两起冒领医保基金的诈骗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不知道冒用已故家人名义报销药费会构成违法犯罪。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用已故丈夫名义替他人买药
糊涂女子好心办了坏事
今年34岁的黄某是永安镇人,丈夫胡某因患白血病接受了手术,术后长期需要服用进口药物,好在胡某办理了医保,每个月通过特殊病种门诊,能够享受到部分药费报销。
然而,因为术后综合症,胡某在2019年2月份还是去世了。在去医院给丈夫办理结算手续时,黄某碰到了丈夫住院时的病友刘某。
“我们比较熟悉,我知道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所以在他恳求我帮忙买药时,我就答应了。”黄某说,尽管丈夫已经去世,但特殊门诊医保尚在有效期,“我觉得不用也浪费了,所以就同意帮他买药。”
此后,黄某按照刘某的要求在浏阳某医保定点药房,用丈夫的特殊门诊医保账户,替刘某购买了4000多元的药物,其中自付的1580元由刘某承担。
有了这次顺利买药的经历后,黄某又继续冒用丈夫的名义,帮助一名邻居到药房买药,同样获得了医保报销。
“两次买药的金额超过了5000元,达到了入刑标准,我们在接到线索后,立即将黄某传唤到案。”永安派出所办案民警说,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两次冒用丈夫名义替人买药的事实,但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经过调查,黄某在两次骗取统筹医保基金过程中,并没有牟取私利。“她不懂法,纯粹是出于帮忙,结果好心办了坏事。”民警说,案发后,黄某全额退还了报销的药费,但因涉嫌诈骗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老人去世后仍有报销结算
女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与黄某相似的还有沙市镇女子汤某。
因为自己身体有病,长期需要吃药治疗,为了节省买药费用,汤某在公公李某庆去世后,就冒用公公的名义继续通过特殊病种门诊买药。
沙市派出所在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介入调查,通过调取李某庆详细医保信息及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清单,进行综合分析与字迹比对,确定李某庆的儿媳汤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7日,沙市派出所依法将汤某传唤至派出所。面对警方讯问时,汤某一脸茫然,在警方出具相应证据后,汤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我因为子宫切除,长期需要服药,公公去世后,想到他的医保账户还能买药,所以就三次买了妇科方面的药给自己服用。”汤某说,之前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现在知道了十分后悔,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
经过统计,汤某三次买药金额共计1.5万余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支付了1.2万余元。目前,汤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新闻提醒
冒用亲人医保卡可能构成犯罪
使用亲人的医保卡冒名就诊,很多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无伤大雅。殊不知,这种行为很可能就会构成犯罪。民警介绍,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闻延伸
浏阳严查八种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今年5月开始,浏阳开展“重拳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0年浏阳医保在行动宣传月活动。
浏阳将重点打击以下八类涉及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诱导住院。如通过虚假宣传,减免参保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补助餐费、交通费,出院赠送药品,甚至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
二、挂床住院,分解、虚假住院。主要针对恶意挂床住院、虚假住院、虚造医疗文书、虚造医疗费用、分解住院等行为。
三、过度医疗。如滥用中医治疗,特别是中医外治、康复、针刺等治疗;滥用检查化验,特别是无指征、套餐式化验检查;滥用药物,特别是辅助用药和无指征使用抗生素等。
四、不合理收费。如高套、虚增项目收费,虚记、多记、重复、分解、超标准等收费行为。
五、财务管理混乱。如药品、耗材进销存数据出入库不一致,票、账、物不符,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
六、死亡人员仍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个别特殊慢病门诊参保人逝世后,其医保账户仍被继续使用。
七、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等。严禁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保基金。
八、留存社保卡、医保卡套现等。市民如在生活中遇到或了解到上述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或现象,可拨打0731-83601579,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