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承办法官罗尹曈组织原被告双方线上调解。记者李小雷
只用了十多分钟时间,一桩耗时9个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市人民法院线上调解成功结案,缩短了原告实现诉讼目的的周期。4月8日下午,远在内蒙古的被告李某,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在调解书上签字,这让本案原告、我市一花炮企业的诉讼代理人黄女士松了一口气。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花炮企业20万元货款遭拖欠
原告是我市一家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接到来自内蒙古一家烟花爆竹销售公司(被告)的订单,在收下订金后向被告多次发货。
按照销售合同约定,被告收货后应支付余下货款。但在此之后,被告并未如约付款。到2019年7月19日,双方经过核对,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0万元,其向原告出具对账单并签字盖章确认。“被告承认拖欠货款,但总是以经济困难为由不愿意打款。”在多次催收货款未果后,今年3月底,原告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连本带息清偿货款。
立案后,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承办法官罗尹曈,当即与被告烟花爆竹销售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进行了对接。
“李某的态度还是非常诚恳,得知原告已起诉到法院,她表示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要从内蒙古赶到浏阳来应诉十分困难。”罗尹曈说,考虑到李某的这一实际情况,她提出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调解,得到了李某的同意。
三方隔空对话达成和解
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4月8日下午,这桩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市人民法院调解室进行线上开庭调解。
“现在进行调解,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在罗尹曈的组织下,原告代理人黄女士与被告法人代表李某,进行了一场跨越千里的隔空同框对话。
对于黄女士陈述的事实及理由,李某均表示没有异议。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认可,同时考虑到被告李某确实因疫情影响经济困难,罗尹曈当场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20万元货款分三次偿还,第一次在4月10日前还款10万元,余下10万元分两次在年前还清,你们是否同意?”
对此,黄女士及李某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随后,李某通过远程平台,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整个过程仅用时十余分钟。
☉新闻延伸
浏阳市人民法院线上调解成常态,已成功结案302起
事实上,该案是黄女士代理原告公司的第五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方均在外省。
黄女士说,她代理的这家花炮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回笼困难,如果不能及时追回货款,公司将面临停产停业的风险。
让黄女士高兴的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均采取了线上开庭的方式,组织被告方进行调解,“五起案件已经结案四起,追回货款100多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法院通过在线方式,调解案件458起,成功结案302起,为原被告双方节省了诉讼成本,有效助推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线上调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调解方式实现常态化,更好地服务民事诉讼参与人,为市民和企业排忧解难。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