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有点难
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可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可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就可使人当场死亡……这一组实验结果,可见高空抛物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有多大。
近日,市民周先生就因高空抛物遭遇了财产损失——他停放在一幢高楼下的小车被高空坠下的玻璃杯砸中,挡风玻璃被砸裂。然而,因为无法确定肇事者,警方在进行现场调查后,并未予以立案。
就在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确认高空抛物入刑,甚至“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管好“头顶上的安全问题”有了更多法律依据。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直击
楼下小车玻璃碎裂
为高空坠落玻璃杯所致
12月12日中午,家住关口街道东方新天地小区的周先生,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小区外的公共停车位上。当他傍晚准备开车外出时,却发现车子的前挡风玻璃上有裂缝。
好好的挡风玻璃怎么突然碎裂了?周先生赶忙下车查看情况,结果发现在自己的车前,还有不少玻璃碎片。
“我捡起了几块玻璃,通过拼装,发现是一个玻璃水杯。”周先生说,由于自己停车的位置没有监控探头,并不知道自己的车玻璃是如何损坏的,“从玻璃碎渣喷溅的方向来看,玻璃水杯应该是从楼上掉落下来,砸中挡风玻璃后碎裂,再溅射到路上的。”
“好在是砸在车上,要是刚好有人路过,砸到头上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看到眼前的一幕,周先生感叹幸好没有伤到人,否则事态将会更加严重。
事后,周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但民警通过现场调查,也无法锁定高空坠下玻璃水杯的嫌疑人。
“正对着我车子的楼上,每一层都有窗户,如要挨个排查,难度比较大,而且也不一定会有结果。”周先生介绍,因无法查明肇事者,就算作为民事纠纷去诉讼,也要将整栋楼的人告上法庭,耗时很长,难度也大。
新规
确认高空抛物入刑
落地实施亟待破解“三难”
事实上,周先生的困惑并非个案。记者走访碧桂园、香槟现代城等多个居民小区,发现同样存在高空抛物现象。
“我家住在一楼,每天都能在户外阳台上捡到烟头、烟盒等高空抛下来的垃圾。”家住碧桂园观澜苑的姚女士对此烦恼不已,每次发现这一问题,她只能向物业反映,或者在小区业主群内提醒楼上邻居注意文明,“丢下来的虽然不是什么要命的东西,但有些烟头都还没熄灭,要是丢在易燃物上,也可能造成大损失。”
在治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也有话说,“每次业主投诉后,我们就在群里进行相关的文明劝导,说明高空抛物的利害关系,但因为现场取证难,自己又没有执法权,没法根治。”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难道就没办法管治了吗?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强调要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市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对高空抛物入刑新规进行了研讨。法官表示,这一规定透露出一个信号:依法从严惩治高空抛物者,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目的是“不让高空抛物者逃脱惩罚,不让受害者吃哑巴亏”。
此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中也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进一步明确侵权责任的认定。这意味着“禁止高空抛物”将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但也有法官提出,治理高空抛物坠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解决好事后侦查难、追责难、执行难的问题,加强事前预防、实现源头治理,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浏阳不少小区已在行动,通过上门宣传、贴公告等方式,力图管好“头顶上的安全问题”。
声音
强化物业公司管理职责
将抛物者纳入诚信档案
虽然高空抛物坠物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但取证难、管理难、赔偿难的问题仍与“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相随。治理高空抛物有何良策?
网友“咸菜”:政府可牵头主导监控设备的安装,安装的前提是不侵害业主隐私权。如果考虑到成本,可以优先在楼下行人经过较多,或者经常发生高空抛物的地方安装,以便起到震慑作用。
网友“小柒家”:物业公司应该在防范高空抛物方面承担更多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对小区的门窗、护栏、设施、设备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部位,加强检查、巡查,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于高楼住户的抛物行为,一旦发现,有义务去制止;发现住户的物品存在坠落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提醒进行安全处置。
网友“可口米汤”:高空抛物的防范管治,相关奖惩应落实到个人,与个人利益挂钩,如抛物者一旦被发现,要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中。
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到2018年,全国法院三年间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为31件,31件中有五成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2000年发生的重庆烟灰缸砸人案,被称为“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扔烟灰缸的人一直没找到,法院判决事发地楼上的22个住户共赔付1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受害人郝跃三次提请强制执行,19年过去了,他只拿到9万余元赔偿金。
他山之石
上海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1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8月1日17时许,被告人蒋某因家庭矛盾,通过开锁人员撬开其父母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某小区14楼的房门,持棒球棍对家中物品进行打砸,又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扔出窗外,散落于小区公共道路及楼下停放的三辆轿车上,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被告人蒋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具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对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不宜适用缓刑。
据悉,该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后,上海首例因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件。
宁波一小区64个摄像头朝上专防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怎么破?宁波鄞州区金地国际花园小区想了个办法:花了近14万元装了64个高清摄像头,这些摄像头集体朝上,专防高空抛物。
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震慑少数不守规矩的人,小区业主代表商议表决,一致同意安装摄像头。今年11月中旬,64个有800万像素的摄像头,分别安装在8幢高层前后,素材能保存半个月,而且夜视效果挺不错。
“高空、地面、地下车库,立体型监控体系,基本上实现了全小区无死角。”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有摄像头的效果就非常好,查到了往群里一发,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能杜绝这种事情发生。对物业公司来讲,也减轻了安保压力。”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