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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跨国“同框”,10分钟手机上达成调解

编辑:戴鹏 2019-12-11 10:06:48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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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法院开启“线上调解”新模式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最高法上线了远程调解平台,当事人可以不用到现场,只需要通过手机,就能参与调解活动。”昨日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法官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身在缅甸的被告肖某,通过法院新开通的远程调解平台,与原告张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据介绍,这是浏阳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的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的首例民事案件。
 
  “七年前,我和肖某是邻居,关系也很好,他因为生意上需要资金周转,当时向我借款10万元。”张女士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此之后,肖某并未按照约定足额偿还本金及利息,“前前后后一共还了7.4万元,余下的2.6万元(不含利息)就再也没有下文。”
 
  在多次追讨余下欠款未果后,12月9日上午,张女士带着与肖某最新确认欠款数额的微信聊天记录来到了法院,想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受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案件时,按照惯例,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让该案件陷入尴尬的是,作为被告的肖某此时却身在国外,一时无法赶回来参加调解活动。
 
  “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以往一般要等被告回来后再调解,或者进行缺席审理,最后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据法官介绍,为了提高调解效率,市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张女士和肖某进行网络调解。
 
  “最高法上线了远程的调解平台,当事人可以不用到现场,只需要通过手机,就能参与调解活动。”经过对软件的调试,张女士和肖某分别用自己的手机实现了视频连线。
 
  随后,人民调解员通过视频进行了身份核实、倾听诉求、证据展示等一系列程序性工作。约10分钟后,案件宣告调解成功,线下调解书同时被打印出来。
 
  “我们会通过平台给双方发送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就相当于现场签字了。”法官介绍,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在平台上提出调解申请,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可以立即进行调解,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新闻微评
 
  信息技术助推司法便民
 
  当事人可以不用到现场,只需要通过手机,就能参与调解。通过法院新开通的远程调解平台,远在国外的被告肖某和原告张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利用信息技术,法院在调解民事纠纷案中,打破了时空的阻隔,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互联网时代,主动将信息技术运用到诉讼中,通过鼠标、键盘、屏幕和摄像头,把万里之外的人拉入同一时空,使举证质证便捷化,减少了当事人打官司的舟车劳顿。信息技术的介入,方便的不仅仅是异地他乡的当事人,也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本就有限的司法资源,在信息技术的搭台下,不但可以节约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到其它的司法案件之中,同时又不失司法的温度。
 
  放眼全国其它省市,法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将调解现场甚至庭审现场搬到线上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浏阳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调解平台,当事人双方10分钟就达成调解,充分地显示了信息技术助推司法便民的优越性。在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相信未来越来越多诉讼的办结将在信息技术的加持下事半功倍。(刘谢禹)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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