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冲动是魔鬼。”这句俗话在高坪镇男子谭某华身上得到了印证,他酒后为琐事殴打妻子,不料却误伤赶来劝架的母亲刘女士,并导致母亲不治身亡。近日,谭某华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4月8日晚,谭某华饮酒后回到家中,要求妻子欧女士交出电动车钥匙。在遭到妻子拒绝后,谭某华顿时火冒三丈,并借着酒劲将妻子拖拉至客厅墙边,徒手对妻子进行殴打。
听到吵闹声后,谭某华的母亲刘女士赶到客厅,并一把拉住谭某华的右手进行劝阻。然而,酒后的谭某华不但没有停止对妻子继续殴打,而且还对母亲的劝阻予以了反抗,右手用力一甩,就将母亲推开了。
由于谭某华用力过猛,刘女士在被甩开时脚跟未站稳,当场摔倒在客厅的水泥地面上,导致头部撞在地上昏迷过去。
意识到自己闯祸后,谭某华顿时酒醒了一半,立即将母亲送到市中医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较重,刘女士最终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刘女士系因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随后,谭某华被警方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华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