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班级不是一个车间,教书育人本身就是一个除了传授知识之外,还充满了心灵交流、言传身教、因材施教等等教育智慧的人的塑造过程,这是对老师的综合素质和经验积累的多方面考验。所以复杂的家庭作业减负问题,说到底解铃还须系铃人,得交由老师来解决。
戴清流
《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出台并公布了33条减负方案,拟规定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可经家长确认拒绝完成剩余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南方都市报》10月29日报道)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为学生减负的呼声高涨,减负行动中家庭作业一环首当其冲。在浙江之前,其实已经有上海市教委在今年9月印发《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明确了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杜绝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等多项要求。另外陕西、黑龙江、广东等多地也发布政策加强作业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其中,陕西和黑龙江还积极推行“无作业日”。
但是对比之下,在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上,浙江省直接为初中生和小学生分别规定了完成的时限,看起来力度最大。一波又一波地对家庭作业“发难”,我完全能够想见政策的制定者对长期以来社会——尤其是家长——反映的家庭作业量过大、学生负担过重的情况已经高度重视到必欲彻底清算而后快的程度。
我只是有一个疑问——作业负担过重,究竟应该怎样定义呢?比如在同样一个班级当天的家庭作业,有的学生能在一小时内完成,有的学生可能就四五个小时都未必能完成,这取决于他们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做作业时候的专注度。再比如,浙江省规定在既定时间内完不成便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完成了,这会不会给那些有拖延症的学生提供了一个不做家庭作业的“官方借口”?从此他们不必有紧迫感,不必认真去思考,只需要呆坐在桌边,“到点”就解放。
最便捷的管理,莫过于量化。看得出浙江省在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上,是试图量化的。可惜学校科目很多,不同科目的老师在不同的班级布置作业的不确定性很大,不同的教学进度也对作业量有不同的要求……这就导致大家只是听说学生的作业量大,却没有人能够找到一个办法,准确地衡量出每天的家庭作业到底是过多还是适量。很显然,浙江省规定下的晚9点和晚10点“下课”时间,也不靠谱,让老师布置作业时“左右不是人”:再少的作业,后进的学生怎么都完不成;给不同的学生留不同的作业吧,恐怕又有人批评老师没有保护后进学生的自尊……
其实,学校和班级不是一个车间,教书育人本身就是一个除了传授知识之外,还充满了心灵交流、言传身教、因材施教等等教育智慧的人的塑造过程,这是对老师的综合素质和经验积累的多方面考验。所以复杂的家庭作业减负问题,说到底解铃还须系铃人,得交由老师来解决。他们最懂自己班上的整体情况以及单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业是多还是少,他们最有发言权。教育行政力量所要干预的,是少数的老师剑走偏锋一味用题海战术来反复训练,把学生弄到疲惫不堪。这个干预,可以通过教师岗位培训等渠道,不断地提升老师能力水平,最终让他们布置的作业量实现合理。
总体来说,行政主管部门对学生作业的干预,并非越细致越好,而应该是方向性的、指导性的。教书育人这样特殊的岗位,在大方向正确的前提下,还是可以留给老师们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