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达成先行支付一万元的和解协议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因患上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向公司申请赔偿期间,公司却进行了兼并重组,公司法人 代表几易其人。在索要赔偿遭公司新、老法人代表相互推诿后,遭受工伤的李先生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昨 日凌晨,执行局法官来到李先生所在公司,对公司法人代表采取了强制措施,并最终达成先行支付一万元的和解协议。
2017年3月,李先生入职我市一家公司,并签订了劳务合同。然而,在入职一个多月后,李先生因身体不适,前往医 院检查治疗,确诊为尘肺病,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7级伤残。
此后,李先生多次在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共用去医疗费1.9万余元。“ 治疗费用全部是我自己承担,公司对我置之不理。”李先生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获得支持。
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公司不服裁决,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李先生在生产工作中接触矽尘 ,患上“职业病矽肺壹期”符合工伤情形,故当事公司应支付李先生各项工伤待遇,遂一审判处公司应支付李先生各项费 用共计23万余元。
在判决生效后,李先生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却遇到了难题,“公司刚好进行兼并重组,公司法人代表也换了,找原 来的法人代表,就说要找现在的,找现在的法人代表,又说不是在他手里发生的。”
在索要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费用未果后,李先生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 公司原办公地点,依法对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传唤。“被执行人是公司,不管原公司是否重组,法人代表是不是多次更换, 现在我们只找公司目前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
迫于压力,公司法人代表周某华来到了现场,但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约定的义务。在协调未果后,执行法 官对周某华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得知自己将面临司法拘留十五日的严重后果后,周某华这才松了口,与申请人李先生达成 了先行支付一万元的和解协议。
昨日,市人民法院还对其它四起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司法拘留一人,执行到位标的两万元。
编辑:戴鹏